美國總統特朗普今晨已正式簽署行政命令,建立美國比特幣戰略儲備及數字資產儲備。目前白宮已經公佈該行政命令全文,為您整理如下:
美國總統行政命令:建立戰略比特幣儲備與美國數字資產儲備
依據美國憲法及法律授予我的權力,我特此命令:
第一條:背景
比特幣(Bitcoin)是最初的加密貨幣。比特幣協議(Bitcoin Protocol)永久性地將BTC(比特幣)的總供應量上限設定為2100萬枚,且從未遭受黑客攻擊。因此,由於其稀缺性與安全性,比特幣經常被稱為「數字黃金」。由於BTC的供應量是固定的,因此成為最早建立戰略比特幣儲備的國傢將帶來戰略優勢。
美國政府目前持有大量BTC,但尚未制定明確政策,來最大化比特幣作為全球金融體系中獨特價值儲存資產的戰略地位。正如管理其他國傢資源對國傢利益至關重要,我國必須利用數字資產的力量促進繁榮,而不是限制它。
第二條:政策
美國政府將建立戰略比特幣儲備(Strategic Bitcoin Reserve)。
美國政府將建立美國數字資產儲備(United States Digital Asset Stockpile),作為安全的帳戶,負責有序且戰略性地管理美國政府持有的其他數字資產。
第三條:戰略比特幣儲備與美國數字資產儲備的建立與管理
(a)戰略比特幣儲備的建立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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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財 政部長應設立一個專門辦公室,負責管理並控制戰略比特幣儲備,該儲備將包含:美國財 政部最終沒收的BTC(包括刑事或民事財產沒收案件中沒收的BTC,以及作為任何行政部門或機構(Agency)處罰的一部分,且不需要用於滿足《美國法典》第31編第9705條的要求之BTC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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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天內,所有聯邦機構應審查其轉移BTC至戰略比特幣儲備的權限,並向財 政部長提交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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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略比特幣儲備中的BTC不得出售,而應作為美國的儲備資產,用於實現政府目標。
(b)美國數字資產儲備的建立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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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財 政部長應設立一個專門辦公室,負責管理美國數字資產儲備,該儲備將包含:美國財 政部最終沒收的所有非BTC數字資產(包括刑事或民事財產沒收案件中沒收的數字資產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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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天內,所有聯邦機構應審查其轉移這些資產至美國數字資產儲備的權限,並向財 政部長提交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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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 政部長將制定負責任的策略,以符合法律規范管理這些數字資產。
(c)政府BTC的額外收購
美國財 政部長與商務部長應制定無需額外預算,且不對美國納稅人增加成本的策略,以獲取更多的政府BTC。
美國政府不會在沒有額外行政或立法行動的情況下,收購BTC以外的其他數字資產(除非是來自刑事或民事沒收程序,或作為處罰的一部分)。
(d)政府數字資產的處置
政府數字資產(Government Digital Assets)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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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BTC(Government BTC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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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數字資產儲備中的資產(Stockpile Assets)。
各機構主管不得出售或處置政府數字資產,除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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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 政部長根據(b)項負責管理美國數字資產儲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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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法院命令或法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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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 法部長或其他相關機構主管認定資產或資金應:
1.歸還給犯罪受害者
2.用於執法行動;
3.與州及地方執法機構公平共享;
4.用於滿足31 USC 9705、28 USC 524(c)、18 USC 981或21 USC 881的法定要求。
(e)戰略評估
60天內,財 政部長應提交報告,評估戰略比特幣儲備與美國數字資產儲備的法律及投資考量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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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備應存放在哪些帳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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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需要額外立法來確保適當管理與運作?
第四條:資產清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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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天內,所有聯邦機構須向財 政部長與總統數字資產市場工作組(President's Working Groupon Digital Asset Markets)提交完整的政府數字資產清單,包括:
1.目前持有的政府數字資產。
2.這些資產的托管帳戶信息,以便轉移至戰略比特幣儲備或美國數字資產儲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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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機構未持有任何數字資產,應確認該事實並通報財 政部長與總統數字資產市場工作組。
第五條:一般規定
(a)本命令不得影響以下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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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行政部門或機構,或其主管的合法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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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主任在預算、行政或立法提案方面的職責。
(b)本命令的實施應符合適用法律,並視政府預算可用性而定。
(c)本命令不應創造任何可依法執行的權利或利益,包括對美國政府及其部門、機構、官員、員工或代理人提出的法律訴訟。
白宮
2025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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